神若要證明祂是有愛的,就一定要祝福他們的計畫、他們的錢財、他們的一切,才能證明神是一位有愛的神。
神要按照他們的方式和需要來接納他,即使犯罪不悔改、不離棄罪,神也要接納。
神要想盡辦法讓他們上天堂。若不能上天堂,神就會非常難過,因為祂很重視他,祂一定會想盡辦法讓他上天堂,所以一次得救、永遠得救。
他們覺得他做得都是對的(殺人),因為如果他做錯了,上帝派來的天使應該會阻止他。
他們自我決定什麼是罪、什麼不是罪。
他們會「裝屬靈」,就是假裝自己很屬靈,而且他們週間喜歡在私底下犯罪。
他們會假裝愛神。
他們會嘗試利用神。
他們會嘗試找許多藉口來持續犯罪、不悔改。
他們是自私的。
他們驕傲,以為自己很特別、以為自己很懂聖經。
他們喜歡體貼肉體、斷章取義聖經。
他們會自我為義。
通常,他們會非常貪錢。
有些甚至會自甘墮落,堅持犯罪又不悔改,而這種人幾乎無藥可救。
他們對於屬靈的事情總是懶惰,他們不渴慕純正的福音。
他們想要神讓他們無條件上天堂。
他們堅持擁抱撒但教主義,即使他們有可能不知道什麼是撒但教主義。
他們堅持擁抱人本主義,即使他們有可能不知道什麼是人本主義。
他們會擁抱「道德相對論」(moral relativism )。道德相對論是指「世上沒有絕對的理,因為人有不同的看法和觀念。」
只有當他們有需要、或想要祝福時,他們才會向神禱告、妄求(雅四3)。
讀聖經、看屬靈教導時,他們會走馬看花。
他們會跟隨大眾,而不是天天背起十字架、跟隨耶穌(路九23)。
他們不會把神的話語藏在心裡,以免自己得罪神(詩一一九11)。相反地,他們會把神的話語當作耳邊風,難怪他們持續得罪神。
他們會輕看自己的靈魂,不介意自己的靈魂因為犯罪不悔改而被丟到地獄、受永遠的刑罰。
他們想要神溺愛他們。
他們不謙卑受教。
他們只把神的話當作是建議,他們不視神的話為最高等的真理。
他們會嘗試把神的恩典變作放縱情慾的機會,並不認識獨一的主宰----耶穌基督(猶4)。
他們非常悖逆。
他們多少都有狡猾和詭詐的態度。
他們會眼高手低,他們想要高層次的祝福,但他們只願意付出低層的順服。
他們喜歡自我催眠和自我欺騙,他們以為神不會審判他們的罪。
他們以為現今只要吃喝玩樂、享受人生、放縱肉體就好。他們以為在死前再趕快隨便懺悔一下,就可以上天堂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