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司最需要的是解決問題的人,最不需要的,是製造問題的人,如果一個人沒有辦法幫公司解決問題,他這個人本身就是一個問題。你能解決多大的問題,你就坐多高的位子,你能解決多少問題,你就能拿多少薪水,拿多少薪水,取決於能為公司貢獻多少價值。
工作首先是一份給你收入的 job,你必須付出對等的 work,才有機會憑藉自己的能力獲得 career。
工作主要目的是要有收入,然而,如果你只是為了錢去工作,對任何事都完全無感和冷漠,那麼,你會失去很多比錢更重要的東西。
「學歷」只是就業的敲門磚,企業在招募人才的時候,「學歷」就會先刷掉一批人。
這個世界上,好人只有 10%,壤人也是,其他人都是看風向,再決定要當好人還是壤人。-
高薪必然辛苦,這是代價;但低薪,更苦。
公司養你的成本越高,你失業的風險越大
當敵人在犯錯的時候,千萬不要去打擾他
假裝努力工作的樣子,比混水摸魚更可怕。
在職場,沒實力還擺臭臉,只會自取其辱;在職場,誰給公司賺錢,誰就會是寶貝。
沒有請不到的員工,只有付不起的薪水!
一但你威脅要離開公司,你就已經輸了!
員工會離職,99% 是錢沒給到位,1% 是受委屈了。
做你喜歡的事,怎麼會累!如果你會一直覺得累,就是你不適合這工作。
同一時間,只能在同一家公司上班,用時間去換取薪水。
不上班就有經濟問題,去上班又有精神問題。
人生最痛苦的兩件事:工作和沒工作
世上沒有理想的工作,只有適合你的工作。
公司請你來是解決問題,不是製造問題,如果你不能發現問題或解決不了問題,你本人就是一個問題。– 馬雲
若想要升職,終究得昧著良心,踩著同事往上爬
如果你每天做的事明顯多於別人,自己還很高興感覺得到器重,那麼與其說你很有能力,不如說你的老闆很懂如何控制你。
「拿多少薪水做多少事」,這是勞工天真的思維;老闆的想法總是:「用最低的人事成本,替公司做出最高效的成績。」
工作十年,不代表你有十年工作經驗,你可能只是把一年工作經驗用了十年。
很多工作本身沒有意義,不要認為這是你的問題。工作就是工作,謀生的手段而已。
不要隨便把興趣變成職業,很容易會失去原來的興趣。與其做喜歡的事,不如做擅長的事。
在台灣,過了45歲,很難再回到原來的行業與職務,做相同的工作,領差不多的薪水。
工作的最基本目的,就是為了完成業績要求,來獲得一份薪水來養活自己,我們不能簡單地把職業當成興趣,更不能隨心所欲地說:「我討厭工作」。
從事自己鍾愛的工作,而且認為工作中的自己最接近真實的自我。他們的時間流逝與別人不同,他們活得更扎實、更專注、更有活力。
如果你不願意工作 10 小時,只領 8 小時的薪水,那你為什麼肯花超過 30 分鐘通勤?
當別人認為是『工作』的事情,而你卻不這麼認為的話,那這件事情,就是非常適合你去做的事。
工資不是一份工作中最重要的東西,但它卻是工作所得中最低的門檻,就是你的雇主認為你這個人『有多少價值』,是支撐你生活的門檻。
用戶才是真正的衣食父母,他們付錢給公司,公司老闆才能付工資給你。那為什麼不直接面對用戶呢?為什麼要接受公司的剝削呢?
不要再考慮你老闆想要什麼,想想用戶想要什麼,然後滿足他們!
有擔當、有責任心、養成分析思考的習慣、願意花時間花心思動腦筋想辦法,基本都可以做好一份工作,無論那是多難的工作。
如果你視工作爲一種樂趣,人生就是天堂;如果你視工作爲一種義務,人生就是地獄。
「興趣」一旦跟「工作」掛勾,就會導致痛苦,因為它已經跟你的生活、未來、職業等捆綁在了一起,長期下來,你要忍受工作帶來的各種壓力,慢慢的,它就不再成為你的興趣,很有可能成為你厭惡的對象。
工作久了,會發現最惱人的不是「專業」部分,而是「瑣事與雜務」,也就是那些林林總總的細節,包括行程、時間安排,以及各種記錄、檔案的整理,甚至人際溝通與協調。
熱衷於追求自己最擅長的事情,並不能讓你自動獲得競爭優勢,因為這無法保證有人讓你做成這件事,畢竟,當有其他人能做同樣的事情時,你必須要拿出更好的來勝過對方,而不是屈居人後,網路世界要的不是學歷,而是扎實的經驗。
「工作」涉及了大量時間精力的投入,需要專業的技術,要不斷的精進自我,需要反覆練習,重複著相同的產能。
要靠「興趣」維生是不可能的,「興趣」這兩個字,來到了「工作」的領域,就再也不是能心情放鬆、身心愉悅的休閒活動!
對於興趣,我們可以花費很多時間去研究它,也可以試着淺嘗輒止,但是一旦興趣變成了工作,興趣就不僅僅是愉悅自己的工具,而是要花費更大努力去完善的一項任務。
如果你期待明天會更好,那麼你就得懂得今天做好,只有做好現在的工作,才能有更好的明天。
工作都要裝忙,若有時間可以上網、看書、滑手機,就會被催促去做雜事,做那些根本還不需要做的事,只是要看起來有在做事。
當你的能力從目前的 Air 等級,提升到 Pro 等級,得到的收入就會不一樣,如果你只是基礎的能力,就只能領 Air 的薪水,對你的要求就不會是 Pro 。
35歲是人力市場汰換的平均年齡,時間一過,你就成為了一個用完了就得替換的耗材。
做人的三要素:人品第一,態度第二,能力第三。
公司付你薪水就是買你的智力、精力跟勞力啊,不然難道花錢請你去享福嗎?
除慈善事業外,沒有企業要做虧本生意。
公司想要的,只是更便宜的人事成本。
伯樂到處都有,就怕你不是真正的千里馬
一家公司的老闆雇你,也就意味著買斷了你的一天八小時。在這個時段以內,不管訴諸體力還是腦力,你所創造的一切價值皆屬於公司。
千里馬運氣好遇上伯樂,卻毀在一念之貪與不知感激,昧著良心的事情做多了,路就難走長。
福特汽車的創辦人亨利福特,在18世紀末就說過一句名言:「為什麼當我真正想要的只是一雙手時,卻總是得到一整個人?」
沒技術沒關係,只要找一個更沒技術當墊背,這樣就能繼續混下去。
數位游牧族 Digital Nomad,顧名思義就是帶著手提電腦或是其他行動裝置,靠著網路在世界上的任何一個角落工作。
「義務教育」送出來的鏍絲釘,多半可以找到安身立命一輩子的職場,只要學會安分守己,學會服從、低頭、沉默,一生便可以得到許多的幸福。
在這個弱肉強食的社會,每個人都分飾著「利用者」和「被利用者」,擅長利用人性弱點的人,都能躋身成功人士的行列。